检察机关将严查违反“六条要求”的领导干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0:07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惩处违反“六条要求”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提出了六条要求: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