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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丢自行车校方该不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0:34 沈阳晚报

  学生的自行车丢在学校里,因为没收存车费学校就不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12月3日,家住大东区的于先生向记者投诉,他的儿子就读于沈阳市大东区某中学,3个月前,花1000多元买了一辆高档山地车。

  12月2日,赵先生的孩子和两个同学一起骑车上学,两个同学都看到他的孩子把车锁在
学校车库旁边了。可当日下午1点钟,孩子下课发现车子没了。

  于是,孩子找到学校管理自行车的负责人,车库负责人的说法是,因为没有收存车费,所以他们管不了。于先生去找学校讨说法,可是得到的也是同样的答复。

  针对于先生向记者反映的丢车问题,记者采访了该学校的韦校长。韦校长说,虽然学校有专人管理车库,可是学生丢的车没停放在车库内,又没交存车费,所以他们对丢失的自行车不负赔偿责任;另外,他们学校也规定学生不准骑400元以上的车。但韦校长也同时表示,既然车子是在学校里丢的,学校在管理上是有责任的,毕竟丢车是由于管理上的疏忽造成的。以后他们会加强对在校内停放自行车的看管工作。就家长反映的丢车问题,他们会于近期内积极与家长协商,争取给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本报记者王天抒记者电话:1330404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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