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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不能就“热”这一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0: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昨天,西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学生们来到太华路生产社区,向社区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义务进行法律咨询服务。社区秧歌队的队员们表演大秧歌,欢迎大学生们的到来。记者周媛摄

  本报讯(记者王飞)昨天是第四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市在各区县、社区等上百个点,组织近万名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法庭庭审走进课堂

  上午10时,未央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将庭审放在了第11中初二(2)班。这是我市首次将庭审实况搬进课堂。课堂变成了法庭,嫌犯分别是18岁和21岁的年轻人。法官核实被告人身份、公安人员出具笔录、勘验报告、现场照片……学生们不时提笔记录。法庭辩论成了休庭后学生们讨论的热点。一名同学说,法庭审案子,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现在亲身经历当旁听,没想到程序那么复杂、严谨。他回去要好好整理一篇感想,和其他班的同学们座谈时交流。电视机前围满群众

  交管八大队宣传点前围满了群众,交警把电视搬到了未央区谭家社区现场,播放公安部制作的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记录片《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一起夜间超员行驶和客车翻入深沟的镜头,让电视机前围看的居民和学生们心惊不已。据交管八大队宣传科民警倪路群介绍,循环播放这个警示短片不到一个小时,就有两百多名群众围着观看。一位小伙子看了短片后说,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山区3级以下路面不许客运车辆行驶,在看了血淋淋的车祸场面后才深刻理解到学习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性。广播电台现场直播

  上午9时15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赶来采访,将麦克风对准前来参加法制宣传的单位和群众。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也进行现场直播。一些群众每到一个摊位前,都伸手要资料。宪法学习资料、产品质量法学习资料、《法律法规选编》……一位老大娘要了这些资料后,来到邦维律师事务所摊位前,索要了一位律师的电话后才离去。面对中央台的记者,老人说:“学了这些法,说不定啥时就用上了。要把这些资料带回家好好学!”政法学子走向街头

  上午10时,由西北政法学院青年经济法学社组织的普法志愿组,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律师共30余人,在我市小寨十字设立普法点,以“宏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进行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了《婚姻家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资料,并在现场详细解答了市民所提出的法律问题。学法不能仅这一天

  “要让宪法这个国家根本大法真正在老百姓之中‘热’起来,真正在社会生活中‘活’起来,仅在12月4日这一天挂标语和条幅,听宪法讲座,进行法律咨询远远不够。”新上任的西安市司法局局长田宏政说,让宪法精神根植于每一个公民的心中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所以,公职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老百姓要主动学法,法律才能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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