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台18岁以下不得租买"蜡笔小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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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1:04 北京青年报 | ||||||||
“出版品及录像节目带分级办法”日前在台湾实施,租书店龙头的十大书坊决定将家喻户晓漫画《蜡笔小新》与琼瑶小说《失火的天堂》列为限制级,须封胶膜及设置限制级专柜,18岁以下者不得租买。业者抨击普通与限制两级的分法“过于笼统”,打算串连抗争;学者则抨击台当局决定由业者自行分级、自我检查的做法不当。 据台湾媒体报道,出版商、书商、租书店等为避免抵触新的图书分级办法遭罚,11月
据了解,台北日前展开稽查,以学校周边的漫画店为主,一旦发现未把限制级书本放置“限制级专柜”者,就会开罚,违反分级规定者,将被处以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勒令停业1个月以上、1年以下。 而琼瑶作品《失火的天堂》中“她跪在地上,左边乳房上插着一片玻璃碎片,血流不多,却已染红了破裂的衣衫。”的部分内容,十大书坊认为这已触及血腥、残暴情节;而漫画《蜡笔小新》则因小新常有裸露性器官行为,都被归类为限制级。 出版琼瑶小说的皇冠总编辑卢春旭对此诧异地说,琼瑶的小说文字还算保守。出版《蜡笔小新》的东立出版社行销企划部表示,小男孩露出性器官与“性”无关,不解为何被归类为“限制级”。 文/《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