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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住骗财医托只能一放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3:00 深圳晚报

  有关部门处理医托行骗事件遭遇法律空白

  揪住骗财医托只能一放了之

  本报记者李晶川报道12月3日上午9时许,一名女“医托”在罗湖区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拉客时,恰遇一个月前被其介绍到××门诊部看病受骗、专程赶来找她算账的两名湖北籍女
子。在被当场指证后,罗湖区人民医院的保安员随即将这名女“医托”控制起来。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却令医院方面深感无奈。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作为处罚依据,警方和卫生局均无法对其作出处理,最后只好将其放走。

  患者:花高价治不好头痛

  据两名湖北籍女病友介绍,11月7日,她们因头痛来到罗湖区人民医院就诊。在候诊时,被这名女“医托”盯上。这名“医托”谎称自己也曾因头痛在这家医院就诊,花了不少钱却没治好。后来,她去了××门诊部,只吃了两副中药就好了。

  两名女病友不知有诈,便跟她去了那家门诊部。挂号、检查、开药,最后一算账,为了治头痛两人总共花了4000多元!花了一大笔钱买回来的药却是越吃越不对劲,不仅没治好病,把胃口也给吃坏了。眼看一个月过去了,两名病友才省过神来。她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来到罗湖人民医院找那个“医托”,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医院:无法可依无法处理

  罗湖区人民医院接到患者的举报后非常重视,保安员当即将那名女“医托”控制起来,医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亲自了解情况后,决定将其押送到南湖派出所。可是到了派出所后,却得知目前根本没有针对“医托”的相关法律法规,警方也是爱莫能助。他们又打电话到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也是无法处理。院方也只好将“医托”放走了事。

  呼吁:尽快立法清理医托

  “医托”为什么如此难管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

  卫生监督部门认为,虽然医托的危害性很大,但是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对医院及医生有无营业执照、行医资格等进行检查,对打击“医托”却无法可依。他们认为,“医托”的行为涉嫌诈骗,只能由公安部门进行打击。可是公安部门对于“医托”的处理也面临着难题。一位公安民警说,“医托”行骗时,对单个人的行骗数目一般不会超过3000元。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数额达不到3000元,就构不成“数额较大”,公安机关一般只能进行治安处罚。而在搜集证据时,因为受骗者是来自各地的求医者,流动性较大,取证工作相对困难。如果不是受害者集体报案,公安部门也很难依法处理。

  罗湖区人民医院医交科主任关养时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深圳各大医院无不被“医托”的问题所困扰。越是大医院,“医托”就越猖狂。关主任认为,有关部门应尽早制定相关法规,对“医托”依法进行处理。

  如何辨别“医托”

  据罗湖区人民医院的保安员介绍,大部分“医托”是25~30岁的女性,她们一般衣着整齐,随身带着一个小包,手里拿着一本病历。从外表看,与到医院就诊的普通患者区别不大。但是,“医托”一天到晚只在医院的候诊区活动,决不会随患者一起去诊室看病,而且目光游离不定,随时都在搜寻“目标”。

  “医托”惯用伎俩

  “医托”骗人的手法有很多,但基本上不外乎“一攀二套三吹”。“攀”就是攀老乡,初步打消患者的戒备心理;“套”就是套近乎,在得知患者的病情后,她们肯定会说自己也曾得过类似的病,让患者彻底相信自己的“患者”身份。此后“医托”就开始向“目标”展开“全面进攻”,带着她们去其他的地方就诊。

  作者:本报记者李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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