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发出要求:限期两月执结五类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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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4: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广东省高级法院向全省法院发出要求,从12月1日起到明年春节前,开展集中清理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的活动。 省法院提出,限期两个月执结目前未执结的五类案件,包括追索拖欠工资、劳动报酬、社保金;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三费一金”);追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工伤损害赔偿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等案件。
省法院要求,对因申请执行人举证能力不强,无法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各级法院要加大依职权主动调查财产的力度,通过实行“五查一控一限一搜”(即查银行、查房管国土、查工商、查车管、查账本,实行“边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实施搜查)等强制性措施,及时发现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加快财产变现和处分,尽快落实兑付。(林洁 杨磊)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