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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1世纪初日本对华ODA方针的新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8:14 人民网

  

  近10年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而日本经济萧条,财政赤字不断攀升,出现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一些人对中国国防У脑龀じ械降S牵衔毡咎峁┳式鸾浣釉銮恐泄Γ灰恍┤宋勖镏泄谖鞑匚侍馍稀扒址溉巳ā保曰シ慈毡尽癘DA大纲四原则
”;一些人访华时只到过北京、上海等地,认为中国已很发达,无需日本援助;一些人看到北京申奥成功,而大阪落选,对日本继续协助中国改善基础设施提出质疑;一些人看到中国“神州号”发射成功,觉得中国已走在日本前面,主张减少对华ODA;一些人误认为日元贷款是对华单方面援助,以中国向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提供无偿援助为由,认为不应帮助中国在国际上与日本竞争;一些人利用中国球迷在亚洲杯其间给日本队“喝倒彩”,攻击日本对华ODA失败,指责中国对ODA不宣传,不感谢,要求停止对华ODA。 而另一方面,日本外务省和有关专家则强调继续对华ODA的必要性。他们认为,日本要对中国保持影响力,就要使日本始终成为对中国来说是有魅力的国家,ODA是日本手中唯一的对华“外交杠杆”;中国目前人均收入仍然较低,终止对华ODA将引起反感,使过去的努力付诸东流;中国的环境问题直接影响日本,中国的沙尘暴严重,日本酸雨的40%来源于中国;中国生产每吨粗钢需1.6吨煤炭,是日本的2倍,中国能源消费快速增长不仅影响环境和气候变化,还可能影响亚太能源安全;中国的艾滋病菌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人数已达50万人,约为日本的50倍,结核病患者人数据估测约达141万人,其中一部分问题会直接波及日本,已成为迫在眉睫的课题。鉴此,日本外务省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面向21世纪的对华经济合作恳谈会”,反复研究了对华ODA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外务省于2001年10月提出《对华经济协力政策》。其中指出要探索新的对华ODA方针:(1)关于扶贫,日本将促进中国自身努力,从侧面对不足部分进行支援;(2)关于军费开支和人权问题等,要利用有关援助的政策协商和两国间的各种交往机会继续向中方加以说明,要求中国努力提高国防政策的透明度,并支持中国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促进民主化进程;(3)对于中国的援助需求,不可能也不宜完全满足,而应在特定地区、特定课题投入援助,开展示范项目等,力求更加富有成果、更加高效率的利用有限的援助资源;(4)为扩大中国的了解,敦促中方加大宣传力度,实施有利于提高援助知名度的项目;(5)就对华援助活动进行及时、恰当的评估,对日本国民公开相关信息,力争得到国民的理解和支持。

  在此基础上,外务省提出了今后5年(2001-2005)的经济协力方针:第一,在取得本国国民的理解与支持的基础上,立足于国家利益,详查逐个项目,按照重点领域、课题实施富有成效的援助。第二,希望中国独立完成能够自行实施的事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中长期内使中国国内资金及海外筹措的民间资金发挥重要作用。第三,除了政府开发援助外,与其他政府资金、民间资金有效结合,争取实现高效且富有成果的经济协力目的。第四,希望中国在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同时,在政治上负担起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重要职责。第五,实施对华政府开发援助,应注意不能违背“政府开发援助大纲”中关于不准与增强中国军事力量相关联等的“原则”。根据上述方针,外务省提出以下对华合作的重点领域:

  (1)解决环境问题等全球性课题的合作。首先可在维护和恢复生态平衡、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及建设森林领域提供合作,为此要做好有关生态体系和土地利用的地图绘制、收集森林状况等环境信息的准备工作,还要对相应政策进行调查。其次,应对引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节能方面的事业给予支持。第三,致力于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2)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支持中国为加速市场经济所做的努力,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接轨。包括完善制度及培养人材,加深对国际规则(包括WTO协议)的理解。支持建立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以建立良好的管理体制。对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实现依法制国、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所做的努力给予支持。

  (3)增进相互理解。让中国人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日本人和日本文化。通过民间合作促进人员交流,派遣日本专家,接纳中国进修人员,帮助留学生,促进青年及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包括日本研究及日中合作研究在内的学术交流及大学之间的交流活动等,努力培养有助于增进相互理解的人材。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对政策性建议、人材培养等方面的协助。

  (4)支持扶贫。支持旨在缩小沿海与内陆地区个人收入差距的社会经济发展;以自然条件恶劣的内陆地区为中心,支持为摆脱贫困所进行的农业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以贫困阶层为对象,以教育、保健领域为中心,对基层进行支援,为培养未来人材提供基础条件,支援贫困人口比重较大地区提高生活水平的努力。

  (5)支持民间活动。改善日资企业在华开展业务的环境,发展以民间为主的日中经济关系。对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努力提供支持。在日元贷款方面,应积极发掘能够发挥我国设备、体制、技术优势等方面的项目,帮助日本企业扭转中标锐降的局面。

  (6)推动多边合作。日中两国已就超越双边的“睦邻友好”关系,旨在建立为解决东亚地区乃至整个国际社会所面临的课题而共同合作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了共识。日中两国今后将合作实施对其他国家的支援活动。积极促进东亚地区的合作,如建立日中韩三国框架组织,推动东亚地区环境领域的合作。

  2003年8月,日本政府制定了新的《日本政府开发援助大纲》,在坚持ODA原有原则的同时突出强调:对日本来说,“ODA是能够获得国际社会共鸣的最为适宜的政策”;日本ODA的目的是“通过为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做贡献,确保我国的安全与繁荣”。ODA的基本方针是:支援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努力;树立“人的安全保障”的观念;确保公平性;运用日本的经验与知识;加强国际社会中的协调与协作。今后的重点课题有:消除贫困、可持续发展、全球化问题和缔造和平。关于实施援助的原则,新大纲依旧坚持1992年提出的“ODA大纲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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