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钙事件“安全范围”究竟有多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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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3:09 重庆晨报 | ||||||||
日前,卫生部正式就巨能钙风波表态:巨能钙双氧水含量在安全范围内。对此河南商报发表评论,对卫生部说法进行质疑(摘录如下)。 闹了半个多月的巨能钙风波终于等来了权威部门的发言。卫生部于12月3日宣布,巨能钙中的双氧水含量“在安全范围之内”。由于权威声音没有提供任何检测结果的数据,也没有提供“安全范围”的标准,人们对所谓的“安全范围”难免疑窦丛生。
从风波开始以来,中出现了众多的数据和“标准”,把这些数据和“标准”罗列在一起,就会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数据一:双氧水残留量应为0。这是卫生部制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1996)的规定。《标准》规定在产品中不得被检测出有过氧化氢的残留。 数据二:根据上面的标准,今年6月6日,中央电视台的《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就对海南省一批椰果产品使用双氧水进行了曝光。事后,海南十几家企业受到处罚。据悉,当时在每千克椰果制品中查出的双氧水残留只有几十毫克。 数据三:巨能公司说,他们制定了一个“企业标准”,规定每千克产品中双氧水的残留不得500毫克。这也算是一种“标准”吧。 数据四:由河南商报送检的巨能钙产品中,双氧水残留最高的达到每千克产品中残留6280毫克。卫生部说巨能钙的双氧水含量在“安全范围”之内,是不是意味着“标准线”还要高于这个数值呢? 数据五:卫生部的通报中说,“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曾对过氧化氢残留高达1.5%%的鱼翅进行评价,但无足够证据表明过氧化氢具有致癌性”。这又提出了一个更高的“安全标准线”,即每千克产品中含双氧水达1.5%%(折合15000毫克)也是安全的。 从0到上万毫克的含量都在“安全范围”之内,那这个“安全范围”岂不是无限大了吗?一句毫无数据支撑、毫无专业水准的“安全范围内”,就解脱了巨能钙,但由此带来的混乱谁来负责呢?据河南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