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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条件够都可当老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9:34 新华网

  记者5日从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获悉,为了促进教师管理法制化,进一步扩大申请教师资格的范围,从即日起,社会人员同样可以申请教师资格。

  据了解,凡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志愿从事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员均可申请。12月6日至17日为教师资格申请的受理时间。

  另外,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夕,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部门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确定申请认定的具体事宜。非师范类毕业生,只要志愿从事教育事业,主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夕到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申请认定登记,学校负责毕业生的就业部门与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确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的事宜,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部门与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确定认定的具体事宜。

  据长春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不仅拓宽了各类高校学生的就业渠道,也在师范类、非师范类院校之间以及各种教师培训机构中间引入了竞争机制,更对提高长春市办学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把社会上一批具备教师素质的、优秀的专业人才、技能型人才认定具有教师资格,并逐步吸纳到教师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拓宽教师的来源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教师培养制度。(记者李朝伟)2004年申请教师资格程序

  认定范围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志愿从事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员。

  认定机构及权限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属地原则进行,申请人员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籍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汽贸经济开发区不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行政区域内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以下教师资格由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

  认定办法

  (一)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审核申请人认定条件合格后,可直接认定其教师资格;但对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申请人,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视为不合格学历。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并要取得合格证书。

  材料要求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的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长春市区内申请人员请到吉林大学第三临床医院体检(新民大街829号,吉林电视台北侧);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则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

  8、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认定材料中所涉及到有关表格请申请人到相应认定机构领取。

  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对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其教师资格进行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考核。

  (五)根据考核结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对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建立档案,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认定记录。

  时间安排

  受理申请时间:2004年12月6日至17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自行确定受理和认定时间,但务于2005年3月前完成。另外,长春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了所属各区(县)市的咨询电话,以方便为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答疑解惑。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2791666-8323、朝阳区:5102036、宽城区:2791840、南关区:8958634、二道区:4941448、绿园区:7605034、双阳区:4222025、榆树市:3618015-8020、德惠市:7273281、农安县:3227493、九台市:2324039。以上相关事宜可查询长春教育网(http://www.ccedin.com)。(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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