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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少年活埋初中生8人获刑最重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0:09 生活报

  宁夏石嘴山市9名未成年人活埋一名中学生的故意杀人案日前已由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9名未成年人除未满14周岁的侯某某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刑期,其中主犯苏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法院判决9名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被害人家庭赔偿141343.85元的经济损失。

  今年3月8日,年仅16岁的苏某听说被害人小文对人说他偷东西。3月9日13时许,苏某
和朋友刘某等人在原石嘴山西北煤机一厂学校门口,小文拉到一间出租房内一顿毒打。之后又乘出租车来到了大武口武当庙附近的一个山坳。在一片酸枣林中,苏某等9人将小文折磨成重伤并活埋。

  (新华社电)(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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