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少年活埋初中生8人获刑最重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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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0:09 生活报 | ||||||||
宁夏石嘴山市9名未成年人活埋一名中学生的故意杀人案日前已由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9名未成年人除未满14周岁的侯某某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刑期,其中主犯苏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法院判决9名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被害人家庭赔偿141343.85元的经济损失。 今年3月8日,年仅16岁的苏某听说被害人小文对人说他偷东西。3月9日13时许,苏某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