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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企业家吞百万公款豪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0:31 扬子晚报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法院近日对原宝鸡市宝丰工贸集团董事长陈宝元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陈宝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其在宝鸡市的一套220余平方米的个人住宅被法院判处依法没收。现年62岁的陈宝元系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宝丰村人,中共党员,被捕前系宝鸡市乡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国家正式干部,1998年至2002年8月任宝鸡市宝丰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8月至2004年3月任该公司名誉董事长,曾荣获陕西省农民企业家、陕西省劳动模范、全国乡镇企业家等称号。陈仓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4月至
2003年11月,陈宝元利用担任集团董事长、名誉董事长之便,用虚报冒领和索要等手段,骗取、侵吞公款95万元,侵吞公司下属单位公款15万元,共计110万元,主要被挥霍于澳门赌场。(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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