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和法人结构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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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2:20 石家庄日报 | ||||||||
构建新的产权关系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本报讯(记者潘双清)记者从12月3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深入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农村信用社将通过广泛吸收辖区农民、个体民营经济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构建农村信用社新的产权关系,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据悉,截至今年10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04.5亿元,占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8.2%,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78.8亿元,受益农户22.8万户,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
会议指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必须把握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一是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在搞好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搞好扩股工作,通过广泛吸收辖区内农民、个体民营经济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构建农村信用社新的产权关系,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二是要通过改革,落实市、县政府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责任;三要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四是要把提高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贯穿于改革的始终,切实加大支农资金投入,继续推广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多种便民贷款方式,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五是抓好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也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支持措施,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昆峥、市政协副主席李屏东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