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银行范围有望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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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2:38 东南快报 | ||||||||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昨天联合对外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将降低门槛,基金托管银行的范围有望扩大。 这一新办法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并不适用于外资商业银行。
至今,中国境内已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达到45家,筹建的有6家,而基金托管银行仅有10家。 据介绍,这一新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降低基金托管银行的准入门槛。由于基金法中并没有对基金托管银行的实收资本进行限定,这为降低基金托管银行的准入门槛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 过去要求基金托管银行的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新办法则没有使用“实收资本”概念,而是主要本着“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的原则。按照新办法,今后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应当具备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均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新办法并没有过分强调基金托管银行资本规模的高标准。新闻链接 记者百度一下,发现“基金法规”相关网页1万多页。此前,证监会就信息披露、基金公司管理办法、基金行业高管人员等方面颁布了5部法规。“托管资格管理办法”的颁布,意味着基金法的6个配套法规体系已基本完成。(来源:宗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