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市区养犬第一年1000元 后每年 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3:05 今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尹娜通讯员志安)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于12月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分类管理的原则。本市外环线以内和外环线以外的城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以下简称重点管理区);外环线以外的农村为养犬一般管理地区(以下简称一般管理区)。

  二、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三、养犬应当交纳服务费,重点管理区每只犬第一年交纳1000元,以后每年交纳500元。一般管理区中,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养1只犬第一年交纳管理服务费300元,以后每年交纳50元;武清、宝坻区和三县地区,养1只犬第一年交纳管理服务费150元,以后每一年交纳30元。

  四、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均须于2004年12月1日起到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同时对所养犬进行狂犬病疫苗的注射。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本市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地产大腕赶集住交会
一周缤纷家装美图循环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