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规定不交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办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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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7:2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东湖社区] 用户名: 密码: [邮件] 站内检索: 智能 作者 标题 关键字 首页湖北日报时事报道 国土资源部规定不交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办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2004-12-0707:23:22)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6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今后,凡是不按规定足额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将不予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针对当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今后,凡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律不得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否则,以违法批地进行处理。 下一步,各地将对2003年至2004年4月期间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凡未按规定足额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由上级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不受理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