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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职业道德准则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7:51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广电总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我国首部《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的道德取向、素质要求和工作方法提出明确要求。

  《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切实担负起弘扬民族精神、传播先进文化等社会责任;严格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新
闻”。《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播音员主持人不得将自己的名字、声音、形象用于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文章、图片及音像制品中;播音员主持人应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良好品格,自觉追求德艺双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始终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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