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关停一万六千余家矿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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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12 重庆晚报 | ||||||||
建立重大污染事故当地主要领导引咎辞职制度 据北京青年报今日消息全国16413家矿山企业被关停、取缔。昨天,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全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进程,检查结果显示,我国矿山开采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仍然十分严重,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管薄弱,局部地区出现失控。
自今年5月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部门首次联合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查处排放污水、废气、污染环境和影响人民生活的矿山。截止到昨天,全国共检查矿山企业52414家,关停、取缔16413家,查处相关责任人77人。检查中虽然有1.6万家乱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被“叫停”,但目前我国矿山开采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仍然十分严重,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不完全统计显示,我国矿山企业的环境评价执行率只有34.4%。 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已经递交报告,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还表示,他们还提出了明确地方政府为当地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建立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当地主要领导引咎辞职制度。网络编辑:司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