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内违建暂不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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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39 沈阳今报 | ||||||||
问:这次拆除的对象是违章建筑,市民比较关心的是什么样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没有产权产籍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为违章建筑。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问:我市的拆违工作已经开展几年了,这次拆违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从2001年起,市政府就致力于建造中国北方最佳投资环境,而拆除违章建筑是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几年来,拆除违章建筑达几百万平方米,沈阳的城市面貌有了显著变化,特别是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核查中获得了国家核查组的高度肯定,并且被评为全国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当前,全市人民正在迎接2006年举办的世界园艺博览会,满怀信心地投入到振兴老工业基地事业中。拆除违章建筑的意义,一是巩固“创模”成果,二是为“世园会”的召开作必要准备,三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需要。 问:这次拆违工作与以往的拆违工作有哪些不同? 答:这次进行的拆违工作,拆除的主要是以往拆违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在以往历次拆违工作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清底”收尾工作。此次拆违的任务包括居民住宅小区及周边地区、单位庭院内、公园内及其他地区,必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彻底清除城区内的违章建筑。 问:这次拆违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是什么? 答:这次拆违总的思路是鼓励自拆、确保全拆。市政府于今年的11月5日发布了《关于限期拆除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清理违法占地的通告》,其拆除范围为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东陵区、于洪区、浑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棋盘山开发区、农业高新区城市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通告要求违章建筑使用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能自行拆除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补充一点,这次拆违不含棚户区内的违章建筑,这部分违建拆除将结合棚户区改造来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