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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笔商品房诚信基金“诚”在哪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39 沈阳今报

  高志国近年来商品房越来越热,相关投诉也不断攀升,已经成为消费者反映最集中、解决起来最有难度的问题。在诉诸法律的过程中,消费者个人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不仅取证困难,且检测费用较高。针对这种现状,最近中消协传出的消息说,中消协将创建全国第一笔商品房诚信基金,用于支持消费者在商品房领域开展维权活动。(12月6日《北京日报》)

  商品房诚信基金,可以说,就是社会系统为缓冲矛盾而产生的。围绕着商品房这个利益交换体,个体、集团、阶层间的巨大利益博弈中,由于“诚信”这个经济润滑剂匮乏日益严重,现有商品房住宅纠纷矛盾的磨擦、碰撞是直接的,矛盾解决时也容易表现出激烈、不稳定和无序。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就意味着各方解决矛盾的成本加大了。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房诚信基金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可以说是商品房买卖各方利益长期冲突、得不到平衡的必然反应之一。

  中消协拟定的诚信基金,主要是为普通住宅消费者服务的,如果从消费者角度,可以说“良心大大的好”。比如,披露监督房地产企业的失信违约行为、作为法律援助金支持消费者起诉、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购买商品房专业知识、做商品房消费方面的调研、表彰开发商的诚信行为、为消费者免费出版发放选购商品房的“置业导航手册”等,可谓用心良苦。在普通消费者比开发商明显处于弱势的情况下,若起作用,那就是多少改善普通消费者权利平衡。

  特别有意思和耐人寻味的是:这个将于明年“3·15”前建立的首笔商品房诚信基金,中消协说将由向社会承诺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商出资。也就是说,若出现购房纠纷,那么开发商可能被消费者用自己出的钱起诉。这能行吗,开发商会愿意吗?

  我以为能行,诚心开发市场的开发商也会愿意。这不是个悖论。从普通消费者的立场,从开发商的立场也如此。为啥这么说?因为最大的利益来自于“双赢”或“多赢”。这个诚信基金,虽然从表面上看“脚”是站在消费者立场上的,但开发商的利益实际上是与消费者的利益共生的。如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好了,那么商品房的诚信交易氛围也会有所改善,坚持以诚信经营树品牌的开发商也会做大做强,大浪淘沙中,房地产市场才会逐步进化、升级。

  作为利益冲突缓冲性组织,我相信,即便还没有所谓的“商品房诚信基金”,不久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制约机制或早或晚地出现,共同参与到系统的稳定维护上。无论出资方是谁,它们在广义上是利益共同体。在维护利益天平平衡上,有点像一盆水浇向坑凹的地上一般,哪里不平流向哪里。越偏它的纠偏能力就越强,不仅各方都受到来自同一体系的同质势力渗透影响而利益摊薄,各方利益成分多样化也可以形成内在的相互制衡,于是形成相当强的相互制衡、动态调节能力。

  这样,可以在社会各种组织和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商品房的产销链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优化。这是这个产业链自身发展、完善的需要。否则,若一直沉湎于混沌无序中鱼肉普通消费者,不会长久的。难道不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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