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砍掉1212项行政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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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2:1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西安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表》昨日正式公布施行。从2000年11月24日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年来经过三轮清理工作,已将原政府各工作部门的1387项行政审批项目,确定保留为全市42个市级工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75项,总精简率达87.38%。 10年内建成法制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改善提高政府管理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未来10年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的重要任务。市政府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制定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操作程序,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把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严格监督有机地统一起来,切实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为优化西安的投资与发展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政府也要树立规则意识 今后,政府的管理方式将由权利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转变。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之间,重在事后监督;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对应当由政府管理同时又不宜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要制定取消行政许可后的后续监管措施,不能因取消行政许可出现管理上的“真空”。 违者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市政府强调,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自行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不得随意扩大行政许可事项范围与内容。今后,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增设行政许可事项或者因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整与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应按正常工作程序,由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公布施行。违者由市监察局负责依法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