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异议可以申请核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0: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公布,各市司法局将向考生寄送成绩通知单。应试人员也可于即日起,通过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12月20日前向报名地所在市司法局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分数核查仅限于试卷四,对于由计算机评阅的试卷一、二、三,不进行分数核查,但此三卷无成绩的,可以申请分数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在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要填写好申请表,于12月25日前交回当地市司法局,逾期不再办理。 (杨鹏程 赵跃)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