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观看”事件 教育局称没有人收“好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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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2:01 东南早报 | ||||||||
“免费观看”为何还要钱追踪 并重申:组织学生看电影须经审批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昨日,记者就“‘免费观看’为何还要钱”一事进行追踪采访时,泉州市教育局陈伯禹副局长称,他们已经查实,没有人在此事件中收取“好处费”。
他再次重申,根据有关规定,未经宣传、教育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开展组织学生看电影等活动,否则,泉州市教育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昨日,鲤城区工商局同时查明,江苏盐城“工作人员”的行为确有欺诈嫌疑,但因其已“离开泉州”而无法查处。而侨光影剧院有关负责人谈及此事也称,他们将引以为戒,加强管理。 早报12月6日、7日连续两天报道了小学生、幼儿园小朋友被要求到侨光影剧院看“免费电影”,但家长与孩子们到电影院后却被告知要买票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少读者致电早报新闻热线,要求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此事。 侨光影剧院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称,此事之所以会发生,主要是听信了江苏盐城“工作人员”的片面之词。据这位负责人称,当时这些人曾向侨光影剧院口头做保证,其在与各学校、幼儿园联系“业务”时,清楚说明了怎样买票、收费等具体细节。后来他们调查才发现,这些“工作人员”其实说一套做一套。 这位负责人随后表示,侨光影剧院将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有人前来联系租用演出场地事宜,他们将认真核实对方各种手续和材料等,不再重蹈覆辙。 昨日下午,鲤城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谈及此事说,经过调查,市民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江苏盐城“工作人员”的行为确有欺诈嫌疑。然而这些“工作人员”已于12月6日中午离开泉州,造成此事无法进一步查处下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