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州省委书记儿媳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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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3:1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据贵州商报报道,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儿媳易阳受贿一案昨日终审落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终审判处易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易阳是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子刘小伟的妻子。1999年初,易阳非法收受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志远贿赂500万元,通过刘方仁多次向有关部门为刘志远的企业“打招呼”,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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