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新规:美发按摩不能低过肩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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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3:55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广州市质监局近日公布了《广州市美发美容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规定:美容只是对脸部皮肤的护理,美发只能进行肩部以上按摩,对于其他部位的按摩,属于医学美容行业,只能持相关的许可证方可经营。该《规范》目前以越秀区为试点,明年将向全市推行。 《规范》中明确规定:美发是指根据宾客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剪修、制作发型,提供肩部以上按摩及其相关服务。美容是指根据宾客的面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多种美容技术、器械和化妆品,为其提供真皮层以上的护肤美容及其相关服务。 据悉,目前《规范》已经在越秀区的一些美容美发店试行一个月,效果不错。从明年起,将向广州市各个区逐步推行。 据介绍,该规范是个推荐性的技术文件,各职能部门在对美发美容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可参照该规范进行。各美发美容经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该技术规范,但一旦采用该技术规范,则该技术规范就成为该经营单位的强制性规范,该单位就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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