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建地下毒厂韩国四毒枭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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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03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据华商晨报报道,地跨沈阳、大连、青岛的“供、产、销”一条龙的“地下毒厂”,一年多时间里,共制造冰毒近30公斤,获赃款达57万余元! 昨日,轰动全国的“10·8”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在沈阳中院一审宣判,韩国大毒枭张泰根等涉案的13名成员全部被严惩。韩国四大毒枭张泰根、李秀荣、辛正勋、朴洙性以及金锡珠和崔玉女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将韩国四毒枭驱逐出境。
今年55岁的张泰根是韩国人,来中国经商。2000年4月,张泰根利用大连泰华酿酒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和韩国人李秀荣预谋到大连生产冰毒。同年9月,张、李二人又找到韩国人辛正勋、朴洙性以及吉林人金锡珠等人借了一套房子,打着“泰华酿酒公司”的幌子建立起“地下毒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