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每人每天不超120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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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04 都市快报 | ||||||||
山东省近日出台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规定无论是公共供水设施供水,还是自建供水设施供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每人每天的上限是120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考核应以月作为考核周期。 按照这一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量每人每日85升-120升。
标准同时解释认为,这一生活用水量,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基本需要和相应设施正常运行的标准值。 《标准》还对洗车业、桑拿、水冲公共厕所等城市公共生活用水量进行了最高限定。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