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电煤必须“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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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何骏)昨日记者从重庆市交委获悉,即日起,该市将严查煤炭外运车辆超限超载,运送电煤必须持专用运输证方可通行。 近日,市交委、公路局、运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炭外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通知》,要求各路政部门迅速在该市与周边省市相连接的公路增加现场执法力量,并加大夜间查处力度,对超限超载的运煤车辆从严查处,坚决卸载,以阻止煤炭资源外流。
同时,市交委将对113辆货运车辆发放专用通行证,运输电煤的车辆必须持《电煤运输专用通行证》方可定线路、定时间(现在起至2005年3月31日止)、定运输产品、定标准政策(严禁超限超载)进行运输,未取得该证的车辆运送电煤将受到严厉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