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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拒收城镇退役士兵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20 新京报

  今冬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下发

  本报讯 (记者郭晓军)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将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范围,任何
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

  此次接收对象包括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等。对于生活困难、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要保证按时足额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得到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通知还规定,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占用农业户口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在农村入伍后购买城镇户口的,一律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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