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农户合作起来以专业优势促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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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3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许瑾)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陕政发[2004]47号),围绕我省种植业、果业、畜牧业三大区域布局规划,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普遍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达到30%以上,40%以上的主要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
《意见》认为,我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把握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民办、民管、民受益”、因地制宜、多样化发展、合作制的分配、市场运作和政府扶持相结合、依法保护等6个原则。各地要根据农民需要和自身实力,引导农户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鼓励有销售渠道、生产技术、加工实体、资金实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专业大户牵头,联合农民创办。或者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建立“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和供销社组织领办,发挥其在科技、信息、加工、流通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和种养业传统,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引导当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联合组织或行业协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开展合作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