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会去掉人民二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42 都市快报 | ||||||||
记者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了解到,最高法院目前尚未就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提出任何方案和建议,最近有学者在媒体上发表言论,建议将“人民法院”改为“法院”,这种说法是不能接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负责人还介绍说,人民法院各项改革不能脱离中国现实。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检验人民法院改革是否成功的首要政治标准。
(新华社)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