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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会去掉人民二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42 都市快报

  记者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了解到,最高法院目前尚未就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提出任何方案和建议,最近有学者在媒体上发表言论,建议将“人民法院”改为“法院”,这种说法是不能接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负责人还介绍说,人民法院各项改革不能脱离中国现实。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检验人民法院改革是否成功的首要政治标准。
我国绝对不能照抄照搬搞“三权分立”,最近在媒体上出现的任何未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人民法院改革意见,都只代表言论者本人观点。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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