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预防工程职务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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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讯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依法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在重点工程项目中推行廉洁准入制度,使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得到遏制。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出现职务犯罪零举报的现象,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2002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联
两年多来,自治区检察院多次派员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仅在龙滩水电站工程招投标监督标的总金额达80多亿元,龙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节约建设资金8亿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百色市检察机关两年来对重点工程招标进行监督46次,监督标的总额111亿元,合同金额比预算节约建设资金2.5亿元。 (桂简轩)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08日 第十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