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申请发放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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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7:34 潇湘晨报 | ||||||||
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学校自行确定)向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学校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自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校机构在校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无误后,学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经办银行提交助学贷款申请送审表和申请材料。 贷款人在20个工作日内将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在10个工作日组织借款人填写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 贷款人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20个工作日内按学年将借款人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贷款划入学校指定账户,于每月5日前将借款人用于生活费的贷款划入学生个人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