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纪委书记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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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7:3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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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807:35:09)据新华社长沙12月7日电12月7日下午,湖南省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在11月27日发生在韶山的致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中,刘亚辉等三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韶山市公安局已对三人实行了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湘潭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停止刘亚辉韶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委常委职务。据办案人员介绍,11月27日傍晚6时45分左右,韶山市人大代表、韶山乡石山村村委会主任唐运魁在韶山南路行走时,被开摩托车的赵永良、文斌撞倒,两人驾车逃离了现场。大约过了1至2分钟后,刘亚辉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从伤者身上辗过。离开现场10多米后,刘亚辉下车来到围观群众面前,简单地问了一句“发生了什么事”后,即驾车离开现场。唐运魁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于当晚去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