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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黑学校被停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8:39 东北新闻网

  “堂堂”学校三宗罪

  第一,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就私自设立学校;第二,私自向社会募集资金;第三,私自刊登招生广告:

  本报12月6日、7日连续两天报道了长春市堂堂家长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堂堂”学校
)以招聘员工的名义吸纳股金一事,经过教育部门认定该校属于无证办学。

  7日下午,记者会同长春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堂堂”学校。最终,该校以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私设学校等三项违法事实被教育部门叫停。

  昨日上午还在招生

  7日上午,记者以一名普通家长的身份打通了“堂堂”学校的招生电话。对方一名女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是来咨询招生事宜时,十分热情地接待了记者,称学校拥有独特的教学方案,是经长春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中国第一家民营股份制教育机构,有一幢教学、办公和宿舍合一的楼宇。校长总结发明了“堂堂教子法”,选择“堂堂”学校学习没错。该工作人员还称“学校是正规合法的”。

  随后,本报另一名记者以准备要接受培训的家长身份,来到了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主楼的114室“堂堂”学校,此前还是招聘的办公室,可现在却成了统计家长报名的办公地点。当得知记者是特意来报名的家长,一位姓杜的男性工作人员十分热情地接待了记者。

  杜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的主要业务主要是以培训家长、教育家长为主。“堂堂教子法”培训学时为8个小时,收费标准为8小时每人收900元,“为在春节前答谢春城人厚爱”,现在每人培训费仅收200元。而这8个小时的学时可以在分两天授课或是三天授课。他还给记者看了一张《致家长朋友们的公开信》的传单,上面写着关于“堂堂”学校的18个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少则50元,多则50万元。办公室内另一位工作人员一再表示,家长听不懂或学不会,学校会将培训费全额退回,工作人员称传单刚刚印制出来,将于近期发放给家长。未完请看(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周景超 王海龙 实习记者 杨东) [编辑: 孙鹏]1

  “堂堂”被责令停办

  昨日,记者来到了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局已决定对其下发停办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办学行为。据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堂堂”学校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办学活动,属于非法办学;并且其从未递交过办学申请,也未通过教育局的审核,非法在先,因此教育局以后也不会对其办学申请进行批准。如果在下发通知后,堂堂家长教育学校仍继续自己的非法行为,教育部门将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取缔。

  12月7日14时许,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的几位工作人员来到了“堂堂”学校的办公地点,记者注意到,曾设在门口的学校牌子已经不见了。教育局工作人员正式向唐贵勇递交了责令停止办学通知书。

  据介绍,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堂堂家长教育学校共有以下违法行为,首先其未经教育部门审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就私自设立学校;第二,其在办学过程中,私自向社会募集资金用于办学;第三,其在未取得办学资格时,就开始私自刊登招生广告。鉴于其在社会上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因此教育部门责令堂堂家长教育学校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办学行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知,在未取得合法的办学许可时,不得再使用“堂堂家长教育学校”名义进行招生、招聘、办学活动。未完请看(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周景超 王海龙 实习记者 杨东)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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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自己承认学校违法

  在接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停止办学通知书后,唐贵勇的情绪显得很激动。他自称因为此事,单位的领导已经找过他,但是他表示就算因此丢了工作,也要把自己的事业办下去。不过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他,机关行政人员不允许办学,他马上表示,自己将用技术入股,而由其他人担任学校的法人代表,同时他也承认学校目前是违法的。

  随后,记者问唐贵勇为何不按正常的程序办学,他表示,自己有绿园区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可是按记者核实,这一许可证是2003年发放的,有效期限到当年的12月31日,原件已被收回了。当记者质疑“这个证不是已经作废了吗?”,唐表示:“我不是不懂吗?错了可以再改。”

  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唐贵勇,向员工收取2万元资金是不对的,他表示,将在3天内凑齐2万元,将资金全部返还给员工,以后再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工作人员告知,这样做也是违反相关法规的,唐表示:“自己不会乱整的。”

  工商将调查“堂堂”

  在长春市教育局发给“堂堂”学校的违法意见上写明:私自刊登招生广告。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工商部门,长春市工商局南关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堂堂”学校未经教育局审批发布招生广告一事属实,工商部门将介入调查此事,并将依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省财政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堂堂”学校的校长唐贵勇是吉林省财政厅行政事业性票据监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记者联系了该中心办公室李主任,她表示唐贵勇在外私自办学的事单位一点都不知情,这属于他个人的行为,与单位无关。未完请看(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周景超 王海龙 实习记者 杨东)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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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财政厅纪检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刚刚从报纸上得知唐贵勇在工作外私自办学的消息,经过与厅领导沟通后,他们会找唐贵勇谈话,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将此事上报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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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第二条,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景超 王海龙 实习记者 杨东)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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