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年前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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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8: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省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昨天下午召开,会议要求所有单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必须在明年春节前全部偿还。 会上,何权副省长提出,到明年底,全省政府投资工程以及房地产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必须全部还清,其他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在2006年底前还清;施工单位在2003年拖欠的民工工资,必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还款完毕;2003年底前拖欠的民工工资,必须在明年元月20日
作者:陈闻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