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严查经济普查违法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北京12月7日讯(记者尹雪梅)记者今天从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国务院将严查经济普查违法行为,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目前,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严肃法纪、保障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成立执法检查组,严肃查处在经济普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欢迎
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10-68573311-88123)。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子信箱:fgjc@stats.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