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维权与批治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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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0:01 沈阳今报 | ||||||||
河南“杀人喂狗案”的当事人高铁钢因被错误扣上“杀人犯”的帽子而蒙冤四载,备受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之苦,最后,他将自己一千五百多天艰苦卓绝的维权历程写成一部长达13万字的《艰难的中国式维权》。(11月下半期、12月上半期《半月谈》,12月7日人民网) 高铁钢创造了一个再精辟不过的词———“中国式维权”。中国式维权是高成本维权
“中国式维权”得以产生与存在,是因为我们尚处于批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之中;法治精神虽然入宪,但“批治逻辑”依然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社会政治生活。批治社会的特有权力结构制造出一个既缺乏效率又难保公正的维权体系,将普通公众置于高成本与高风险的“中国式维权”之路上。 要让河南“杀人喂狗案”这样的充满悲剧色彩的“中国式维权”彻底消失,有赖于我国法治社会构建的宏观制度变革,只有当我们看到强大的公民社会、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以及法律高于权力的社会现实格局之后,“中国式维权”才会真正淡出我们的视野。(北京毛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