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医城里坐堂 害得孕妇割子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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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0:0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林海峰 通讯员李谷望 林哲戴建强
本报讯来自湖北省监利县的胡晓妹(化名),跟随丈夫到永安市打工,没想到招来噩运:一次药物流产,竟让她失去了子宫。近日,涉嫌非法行医的诊所乡村医士张某被批捕。 胡晓妹是个3岁男孩的母亲,今年3月,她意外怀孕。夫妻俩到医院做检查,结果显示胎儿正常,但由于头一胎是剖腹产,医学上认为疤痕子宫5年内不能怀孕,否则生产有危险,因此夫妻俩决定终止妊娠。 7月14日,经打听,胡晓妹来到永安市南塔居委会卫生室做手术。卫生室医生张某看了报告单后表示可以人流,并于次日午后,交给胡晓妹两种人流药物,嘱咐其服用。 当月18日,胡晓妹觉得肚子痛,但未见胎儿分娩,张某闻讯后立即赶来给胡晓妹挂瓶。19日上午,胡晓妹下身流血不止,生命垂危,其丈夫叫来张某,一同将胡送到永安市立医院。7月21日,永安市立医院医生告知,胡的子宫已破,娩出一女死婴,胎盘胎膜不完整,因子宫不能修补,只好将子宫切除。 胡晓妹夫妇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未果后,于8月20日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25359元。 张某竟称其是卫生室负责人兼医生,为胡晓妹诊疗属职务行为,其结果应由卫生室承担,与个人无关。 但办案民警查明,张某只持有乡村医士证,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张某只能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不能在市区执业;此外,还查明张某所在的卫生室并没有妇产科。警方随即对张某进行刑事拘留。目前,张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永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