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级机关公车改革:正处级每月发车补24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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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0:19 新华网 | ||||||||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分配,压缩公务交通费用支出,威海市自今年7月份起,在市级机关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 据了解,首批参加车改的范围包括威海市区内市级党政群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狱暂不参加,厅级干部暂不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参加车改。改革后交通费发放的标准为,担任正处级领导职
同时,参加车改的单位车辆由市车改办委托中介机构集中评估定价后,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开竞价拍卖,拍卖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完)(记者王汝堂)(责任编辑:常黎明)(来源:青岛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