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砍伤小学生的男子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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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0:49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12月8日电(记者马扬)经吉林省有关部门鉴定,12月3日砍伤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12名小学生的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伴有忧郁,无行为责任能力。 12月3日上午9时左右,一名男子手持菜刀翻墙闯入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中心小学1年1班,将正在上课的12名小学生砍伤。后又用刀将自己的脖子砍伤。行凶男子被闻讯赶来的学校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当场抓住,受伤学生被立即送往医院。
经公安机关调查,行凶男子名叫刘志刚,今年30岁,是明城镇居民,无业。事发前,他与年过8旬的父亲生活在一起,有精神病史。经吉林市神经精神病总医院鉴定,刘志刚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伴有忧郁,无行为责任能力。目前,警方已经解除对刘志刚的刑事拘留,让他留在医院里接受治疗。 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磐石支公司经理王丽华介绍,由于发生此次事件的学校已经为学生们集体购买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因此,事件发生后,该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了正在接受治疗的学生,并先期支付了2万元赔款。其余赔款,该公司将在学生们出院后给予支付。 目前所有接受救治的学生病情稳定。根据医院方面的诊断,预计从9日开始将陆续出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