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江出台新规定 拒服兵役者报考公务员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1:39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 针对浙江征兵工作中出现的部分青年热情不高的现象,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的《征兵工作条例》,对逃避拒服兵役的现象也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办法。这一新《条例》已于12月1日施行。

  按照《条例》,浙江省推行《公民兵役证》制度。对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发给浙江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制的《公民兵役证》,并规定全省各级人事、公安、教育、劳动
保障、外事、工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招录公务员、办理出国出境或者招生、招工、工商登记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的《公民兵役证》。若无《公民兵役证》或者有拒服兵役记录的适龄公民,在超龄两年内将不得办理上述手续。

  (谢云挺 徐晓峰)

  《华东新闻》 (2004年12月09日 第二版)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短信推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