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孕妇莫名流落新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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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1:55 燕赵都市报 | ||||||||
12月7日上午,新乐市长安镇默玉龙致电本报称,6日傍晚,一名操外地口音的怀孕妇女在张史村村边流浪,他的母亲给她吃了点饭,她索性不走了,晚上就睡在他家的废品加工点。从她口音浓重的话语中,大家得知她来自湖南。然而,默玉龙给钱让她回家时,她却不肯,现在一家人不知如何是好。 孕妇不愿回家?
7日,记者赶到新乐市长安镇张史村后得知,那名孕妇已被相邻的西五楼村一位姓靳的大妈领回家了。随后,记者赶到西五楼村,见到了这名孕妇。大着肚子的她正被一群人围着,坐在农家小院嗑瓜子,茫然的目光透着对旁人的不信任。 随同记者前来的湖南籍马女士与孕妇交流得知,她叫丘桂珍(音),湖南省隆回县人,今年23岁,家里有父、母、弟、妹。她说她出来的原因是有人说给她介绍个丈夫,已经出来5天了,但说不清楚是如何到这里的,也不知道孩子何时出生。再问她具体是哪个村的、愿不愿意回家等问题,她只是摇头。 曾被丈夫虐待? 记者发现,丘桂珍的脸上有明显的伤痕,手指甲变形,手指上还有一圈圈的伤迹,她说是被丈夫用烧红的铁丝烫的。她告诉马女士,她婆家和娘家相距15公里,她不愿意回家,害怕回去后被丈夫虐待。 据默玉龙讲,6日晚21时左右,他母亲在自家开的废品加工点发现了这名孕妇。出于同情,默母把她领进小屋,并给了她一些吃的,自此,她就不想走了。 村民暂时收留 7日中午,西五楼村的靳大妈听说此事后赶来将她领回家。靳大妈说,她愿意照顾这名孕妇,家里不缺吃的,总比她在外面流浪好;如果有人找,就让她回家。 新乐市承安派出所副所长韩晓明说,派出所上午也因此事出过警,但语言不同,无法交流。在与其家人取得联系之前,派出所也很难安置她。 新乐市民政局周佑民局长表示,对提供了身份证明的流浪人员,作为县级民政部门,只能为其提供从该地到下一个救助点的路费和少量饭费,由于没有救助站,无法长时间收留。具体到新乐民政局,也就是提供从新乐到正定这一段路程的车费和饭费。 本报记者:刘丽普;实习生:崔彦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