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商贩仍以毛重当净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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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2:43 济南时报 | ||||||||
时报12月8日讯(见习记者 祝田园 记者 李绍庆通讯员刘乃超)《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周多的时间,市质监部门今天对市内部分超市、酒店、市场和金店进行了专项检查,以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通过检查,记者发现大部分零售商品存在以毛重替代净重的销售行为,部分销售者仍然使用未经法定鉴定的衡器。
在海鲜市场,一位顾客购买了1.2千克单价为每千克20元的螃蟹,按照新称重监管办法,这宗交易的负偏差应在5克以内,但去除塑料袋、捆绳和多余的水后,原来1.2千克的螃蟹却仅剩0.85千克。此外,一家海鲜摊位出售的1.5千克海蛰实际重量只有1.4千克。经质监部门检查,该销售者使用的电子秤分度值为10克,灵敏度达不到国家标准,而且没有经过计量鉴定。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零售商品时有权监督销售者的计量过程,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重量提出异议时,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发生纠纷时,可以拨打质监热线12365进行投诉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