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场所受罚比例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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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2:49 杭州日报 | ||||||||
8日卫生部公布的200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情况表明,在被检查的洗浴场所、游泳场馆、旅店业、理发美容场所等4类公共场所中,洗浴场所受处罚的比例最高。 此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38309户,共有2361户受到行政处罚,处罚率为6.2%。在检查的5461户洗浴场所中,处罚458户,受处罚率为8.4%,包括警告274户,罚款201户,停业整顿12户。游泳场馆的处罚率为5.8%,包括警告60户,罚款57户,停业整顿8户;检查旅店
此次卫生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上述4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效果以及游泳场馆的水质情况等。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