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大厅内被抢4万温州警方悬赏2万捉拿嫌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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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4:38 都市快报 | ||||||||
12月7日下午,一位女性储户刚刚从银行内取出6万元现金,不料一名年轻男子从银行门外冲进大厅里,抢走这位储户的4万元后逃之夭夭。 此案发生在温州瓯海。瓯海警方已对此开展调查,警方希望:发现有和这名可疑男子特征相符者或其他线索,及时举报,对提供线索直接破案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并严格予以保密,联系电话:13706675876或13706672170(陈警官)。
时值岁末,年关将至,储户到银行取款远比平时繁忙,这往往也是犯罪分子活动最猖獗的时候。浙江省公安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及银监会浙江监管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单位加强防范,打击和预防此类案件的再度发生。 类似案件多发 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分局向都市快报提供的资料称,当天下午3时许,瓯海经济开发区某银行门前,一名男子不断来回走动,监控录像显示,此人身穿红色夹克,下身穿浅黄色裤子,体态中等,头发较长,目前已被警方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该男子抢夺女储户时,双方在拉扯中钱袋破裂,有两万元掉落在地,该男子在慌忙中抢走了钱袋中的4万元。 另据了解,今年8月以来,浙江省跟踪抢夺、抢劫银行储户的案件呈增加趋势,已经发生多起抢劫1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但以前的抢劫多发生在银行外,像瓯海这样发生在银行大厅的不多见。 苍南县公安局9月摧毁一个飞车抢夺团伙,该团伙在台温两地尾随银行取款人飞车抢夺作案22起,涉案总价值30余万元;9月30日下午,台州市黄岩区一储户从银行取款出来打开车门时,被一事先守候的歹徒抢走现金16万元,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10月21日,义乌一储户在银行门口被两名骑摩托车的歹徒抢走现金20万元;10月25日,绍兴柯桥一储户在银行门口被三名歹徒抢走现金8万元。 警方、银行联手防抢 浙江省公安厅等单位发出的通知要求,今后各金融营业网点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储户做好必要的防范,并在营业大厅设置保安、协警等专职人员,加强巡视。银行临柜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口头告知每个大额取款人近期抢夺案件的发生情况,提醒取款人保持警惕,加强途中资金及人身安全防护。 今年岁末,金融系统将开展安全大检查,着重指导和检查银行对于抢夺案件的防范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确保此类案件一旦发生,就能作出快速反应。 与此同时,警方也将在金融网点和周边街面增加警力,加强巡逻密度。 新闻附件:储户防抢宝典 1.转变观念,尽量减少现金交易,而代之以信用卡、票据结算或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 2.取款前后要留意周围情况。进出银行都应留心观察门口附近是否有可疑人员在等待、徘徊等异常情况,取款时应留神身边是否有人不正常地接近、偷窥。 3.提取现金后,不要随便拎着装钱的塑料袋、信封袋,最好使用较为结实的皮包、帆布袋装钱,做到钱财不外露。必要时可邀亲友前来接应,也可要求银行内的保安人员护送至车旁。若无把握,可临时改变取款的时间、地点或暂时取消取款计划。 4.家中或单位有条件的,应选择年轻力壮的人去取款,避免让年老体弱或女性去取款。提取的钱款数额较大时,最好多人陪同取款。 5.取完款后,尽量选择使用自备车、出租车等速度快、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交通工具。避免或减少自行车、人力车、公共汽车、摩托车等防范系数较弱的交通工具。 6.不要将钱放在犯罪分子容易拿到的地方,应放在较为安全的地方,如车上的工具箱或后备厢(切记上锁)、座椅底下等处。 (通讯员曹光升记者唐泽文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