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个手印摁着钱可是一分未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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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4:40 都市快报 | ||||||||
拖欠工资是违法的行为,永康一包工头不但拖欠工资,还私自在工资发放清单上伪造民工签名和手印。前天,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永康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赶往金鼎花园调查。 “这个手印不是我摁的,我们几个老乡也没有摁过手印。”江西籍民工肖金和得知工资发放清单上竟然有他的签名和手印的时候,非常诧异。其他一些工友也纷纷表示从没有签过名或摁手印。
据肖金和说,今年7月,他与二十多位同乡受雇于义乌一家建筑企业,为永康金鼎花园房产项目进行外墙粉刷。半年来,他们零星领了一些生活费,工资只领过一次。 “签名是包工头代签的”,永康劳动局的胡主任说,他们去调查时,包工头称在义乌,拒之不见。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出具的一张8月份的工资发放清单,上面有四五十个民工的签名和手印,显示400元工资已发,但经过初步调查都不是民工签的。(注:一般是包工头先从项目负责人那里领取总的工资款,然后由包工头发放给民工。) 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企业伪造、编造、隐匿和销毁工资支付记录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责任人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习记者刘徽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