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推医保政策 个人自付比例下调账户支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6: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06:47:2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丁玥通讯员武劳宣报道:昨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和卫生局联合下文,从明年1月1日起,江城将下调2%的基本医保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并扩大了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据悉,明年1月1日起,职工、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将由统筹基金和职工按下列比
另外,从明年2月1日开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除了可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以外,还可以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门诊治疗重症精神疾病、门诊治疗部分慢性疾病应属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不享受新增待遇)。 据了解,武汉市目前约有150万市民已纳入医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