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五百万行贿刘方仁儿媳 一公司董事长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01 扬子晚报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就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原董事长刘志远巨款行贿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儿媳案进行宣判,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志远有期徒刑3年,同时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底,贵阳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出让贵阳市中天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部分国有股权。信息传出后,被告单位世纪兴业等公司均有意收购
。时任世纪兴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刘志远经人介绍认识了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媳易阳。双方商定,由易阳负责协调贵阳市相关部门工作,刘志远则负责与贵阳市国资局就收购价格等事宜进行谈判,收购成功后刘志远付给易阳好处费500万元。(据新华社电)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