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改实验区改革方案出台 高中录取看综合素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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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19 新华网 | ||||||||
为了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广西制定了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呈现,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依据,改变过去单一使用纸笔测试的试卷考试和以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到2005年6月,广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将有10个地级市的22个县、区的13万多
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工作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推荐;为A等及B等者,示范高中及一级学校方可录取;为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各地级市要根据课改实验区往年录取各类普通高中的人数、比例,单列招生计划,实行差额投档,分批录取。在录取工作中应实行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的双向选择,逐步扩大高中学校执行自主权,允许各高中学校自行制定执行录取的补充规定,必要时可组织加试。 由于这项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有关部门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课改实验区的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各地应建立由人大、政协、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记者黄妙英)(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