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观察:股市新规显公平色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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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12月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共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旨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这一文件,赋予了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发言权和表决权,明确提出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无疑,这是中国股市回归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又一次努力。新规定的核心在于社会公
中国股票市场一直存在着“股权分置”的问题,造成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权”。由于流通股通常仅占三分之一左右的比例,上市公司往往被非流通股股东所控制,流通股股东在重大表决事项上丧失了发言权,最终出现“流通股股东向非流通股股东送钱”的尴尬局面。 在这一背景下,流通股股东表决制度的推出被视为制度“创新”甚至“重大突破”,成为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公平博弈的制度基础,自然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欢迎,相应地增加着他们对市场的信心。 10天以前出台的新股上市改革办法,突出了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引入了公平披露的概念。与此同时,王小石事件折射出证券市场发行制度的缺陷,大牌企业家“跌倒”香港股市引发对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的考问……2004年岁末,中国股市对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热望无比强烈。 提高效率不能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不论是造假上市还是漠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源都在于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不健全。制度的漏洞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温床,使得我们对于权力的监管时常变得苍白无力。从根本上说,股市危局与投资者缺少信心并无直接关系,而是一个市场缺乏公信力和诚信度的必然结果。显然,在树立市场的公信力这一核心问题上,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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